获香港证监会批准注册为持牌法团(证监会中央编号: BHM175),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和第4类受规管活动, 即证券交易和就证券提供意见,拥有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。可以提供证券经纪、股票承销、债券承销、投资咨询、衍生品等服务,还能够提供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的买入和出售服务。
普伦国际证券有限公司
作者:小编
更新时间:2024-1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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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香港证监会批准注册为持牌法团(证监会中央编号: BHM175),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和第4类受规管活动, 即证券交易和就证券提供意见,拥有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。可以提供证券经纪、股票承销、债券承销、投资咨询、衍生品等服务,还能够提供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的买入和出售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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